关于遴选唐河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
(收储运中心建设)实施主体的公告
为加快构建我县收储运运营网络,根据《唐河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》要求,现将公开遴选秸秆收储运中心建设实施主体,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建设内容
建立5个5000千吨级标准化秸秆收储转运中心,按照区域布局优先原则,实现秸秆收储运销网络全覆盖,带动区域秸秆饲料化消纳能力提升,推动全县秸秆饲料产业化发展。
新建(扩建)标准化收储运中心,占地面积10亩以上,库房面积不低于2亩,达到“三通一平”标准,配套消防、环保设施,库房、秸秆加工设备、大型秸秆捡拾、打捆、运输机械、物资储备设施等,设立≥3个临时堆放转运点。
二、补助对象
在本县域内合法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企业(合作社、家庭农场等)秸秆收储利用经营主体,有建设意愿、符合土地使用要求,法人银行信用良好、无不良征信记录,建成后承诺3年内不得从事与秸秆收储加工无关行业、不得出售机械设备。经自主申报、乡镇推荐、方案评审、结果公示等遴选认定程序确定的项目实施主体。
三、补助标准
按照先建后补原则,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,单个项目基础建设补贴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30%,农机设备不超过单台机械总价的50%,不得重复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。每个收储加工中心两项总补贴不超过100万元。
四、补助程序
项目任务完成后,县乡共同组成的验收组或聘请第三方进行实地验收,验收合格后按规定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补助资金。
五、材料要求
申报需提供以下材料:
1、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收储运中心建设方案。
2、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收储运中心建设申请表。
3、已备案的建设用地手续或农业设施用地手续。
4、营业执照、法人身份证、征信报告、承诺书等材料。
六、申报时间
2025年7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唐河县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中心,过期不予受理。联系人:侯占林;联系电话:68963887
附件: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收储运中心建设申请表
河南省农作物秸秆标准化收储点建设技术导则
特此公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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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 引 号 | 2025060912454199 | 文 号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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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机构 |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| 发布日期 | 2025-06-09 12:45:41 |
公开范围 | 面向社会 | 公开方式 | 主动公开 |
有效性 | 有效 | 文件编号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