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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关于遴选唐河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(收储运中心建设)实施主体的公告

作者: 编审: 时间:2025-06-09 12:45:41 来源:

关于遴选唐河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

收储运中心建设实施主体的公告

为加快构建我县收储运运营网络,根据《唐河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》要求,现将公开遴选秸秆收储运中心建设实施主体,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
一、建设内容

建立55000千吨级标准化秸秆收储转运中心,按照区域布局优先原则,实现秸秆收储运销网络全覆盖,带动区域秸秆饲料化消纳能力提升推动全秸秆饲料产业化发展。

新建(扩建)标准化收储运中心,占地面积10亩以上,库房面积不低于2亩,达到“三通一平”标准,配套消防环保设施库房、秸秆加工设备大型秸秆捡拾打捆、运输机械、物资储备设施等,设立≥3个临时堆放转运点。

二、补助对象

在本县内合法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质企业合作社、家庭农场等秸秆收储利用经营主体,有建设意愿、符合土地使用要求法人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征信记录建成后承诺3年内不得从事与秸秆收储加工无关行业、不得出售机械设备。经自主申报、乡镇推荐、方案评审、结果公示等遴选认定程序确定的项目实施主体。

三、补助标准

按照先建后补原则,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,单个项目基础建设补贴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30%农机设备不超过单台机械总价的50%,不得重复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。每个收储加工中心两项总补贴不超过100万元。

四、补助程序

项目任务完成后,乡共同组成的验收组或聘请第三方进行实地验收,验收合格后按规定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补助资金。

五、材料要求

申报需提供以下材料:

1、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收储运中心建设方案。

2、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收储运中心建设申请表。

3、已备案的建设用地手续或农业设施用地手续。

4、营业执照、法人身份证、征信报告、承诺书等材料。

六、申报时间

20257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唐河县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中心,过期不予受理。联系人:侯占林;联系电话:68963887

 

附件: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收储运中心建设申请表

 河南省农作物秸秆标准化收储点建设技术导则


特此公告!

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收储运中心建设申请表.xlsx

河南省农作物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建设技术导则(试行).pdf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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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  引  号 2025060912454199 文       号
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-06-09 12:45:41
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
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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